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4520.“我和全家”表示真理与良善方面。这从“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雅各”,就是此处的我,是指教会,尤指真理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关于雅各的代表的说明可以推断出来(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 3775, 4234, 4337节);也就是说,他代表神性属世真理方面的主。就代表而言,当一个人在至高意义上代表属世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时,他也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国度,因而代表真理方面的教会,事实上,这些彼此对应,因为主国度和教会中的一切真理都是主的。“全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家”的含义清楚可知,“家”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3720节)。
7042.“耶和华遇见他”表反对。这从“遇见”的含义清楚可知,“遇见”是指反对,即反对在这个民族中间建立任何教会。当经上说“耶和华遇见他”时,所表示的是反对神性。根据字义来判断,似乎耶和华或神性是反对者,因为经上说“耶和华遇见他”。但内义却是,这是对神性的一种反对;因为神性从来不反对任何人。相反,是这个人或这个民族反对神性;当他们反对时,由于他们无法承受神性,所以表面上看,似乎有来自神性的抵制。此中情形从那些进入来世后渴望上天堂,却不能留在那里的人身上可以看出来。当他们的愿望实现,他们在路上,接近天堂入口时,他们觉得自己就像怪物,并开始感到痛苦和折磨,因为他们无法承受那里的真理和良善。他们以为天堂和神性反对他们;而事实上,是他们给自己带来这种反对,因为他们有一个反对的心态。由此也可以看出,神性不反对任何人,而是人自己反对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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